古代武王打败商,史官记其功绩,其中说“爵位分五等,分封分三等”。后世称作爵位、官级、职务,分别授任,起源于此周初的官制,已难查考。周公作六典,从天官宰相以下,各管其部门而执行其事。至于爵位和分封,有爵位不一定分封,后来有授虚衔散官专门作为领俸依据。
从秦、汉到魏、晋、南北朝,官制沿革复杂。后周恢复《周礼》六典的官名,同时参照秦、汉官制。隋文帝废除《周礼》中记载的官制,仅用近代的官制。唐沿袭隋的官制,到武则天天授年间,才出现试官的制度,又增设了员外,不久又有检校、试、摄、判、知等名称。
宋朝沿袭唐朝官制,但却更复杂。三师、三公不常设,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,尚书省、门下省并列于外,又另设中书省于宫中,称为政事堂,与枢密院分掌大权。全国财赋,内庭各部门,朝廷内外的官库,都由三司掌管。中书省仅管册文、覆奏、考查;门下省主管皇帝印玺,朝会排列,九品以下官员的考核,各部门附奏登记而已。台、省、寺、监各机构,官员没有定额,没有专职,都是随时调出调入而分管事务。所以三省、六部、二十四司,多以其他官员主持,虽然有正官,没有专门任命而不管本部门的事,而委托其事,十有二三办不成。因而中书令、侍中、尚书令其实不参预朝政,侍郎、给事中不管实事,谏官言官不谏不言,起居官不记不注;中书省常缺中书舍人,门下省很少任命常侍,司谏、正言没有特旨任职也不管其事。至于仆射、尚书、丞、郎、员外,人在其位却不知道应做何事的,十有八九。
官员授任分三类,即官、职、差遣。所谓官仅是俸禄、等级的标志,职是对文学之士的职称,而差遣则是治理朝廷内外各事的实职。其次又有阶、勋、爵。所以官员以进入尚书省、升为侍从为荣耀,而不以官品升级的快慢为意;以任实职的重要性作为前途,而不看重有没有阶、勋、爵位。当时流传:“宁登瀛,不为卿;宁抱椠,不为监”(宁可成仙,不做官;宁可写诗作文,不做实事)。虚名不能治理天下到如此地步。
地方官,则以五代藩镇节度使专权为戒,大多用文臣作知州,又设通判作为知州的副手。官阶未实行前,州县的知州县令,多带中央机构的职事官去赴任;官阶实行后,或带或不带,作为优劣的标志。
凡是一品官以下,称为“文武官”;没有被差遣的,称为“京官”;枢密使、宣徽使、三司正使副使、学士、各司以下,称为“内职”;殿前都校以下,称为“军职”。
地方官则有亲民官、厘务官二等,监军、巡警也参照亲民官。
从真宗、仁宗以来,纷纷议论要为职官正名。宋真宗咸平年间,杨亿上奏要求恢复古代的制度。不久又有人在奏要求恢复二十四司。宋仁宗至和年间,吴育提出恢复尚书省。
宋神宗即位,下决心改革官制。熙宁六年,初次下令馆阁校刊《唐六典》。元丰三年,以抄写本赐给大臣,在中书省设官制改革机构,令翰林学士张璪等人制定改革方案。八月,施行新的官制,省、台、寺、监挂空名的一律取消,而改为阶官。九月,详定所上呈《寄禄格》,大臣升级启用新制,而省、台、寺、监各官,都有了实职。五年,省、台、寺、监新法完成。六年,成立新的尚书省。到宋哲宗元祐初年,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开始分为左右。接着又因为流品也难以区分,寄禄官也分左右,词人为左,其余人为右。绍圣年间取消。宋徽宗崇宁初年,从承直到将仕郎,共换选人七阶。大观初年,又增加宣奉到奉真大夫四阶。政和末年,从从政到迪功郎,又改选人三阶,于是文官官阶完备。而武官阶官下诏改成新名称:正使称大夫,副使称郎,武官十二阶的正使、副使也如此。这就出现了郎的官阶在大夫之上的情况。接着因新名不完备,又增加了宣正履正大夫、郎,共十阶,全是武官,因而文武官的官制更为明确。
大抵从宋哲宗元祐以后(元祐元年离元丰三年有五年时间),逐渐改变元丰时期所定的官制:枢密院和中书省不分班奏事,枢密院加设签书枢密院事作副职,户部则不让右曹专管常平而作为总管之职,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则统管起居注而不分言论活动,馆职则增加校勘国史。后来蔡京专权,随意自行其事。但他动辄以继承先帝作标榜,首先改开封长官为尹、牧,从此府分六部,县也仿照六所办事机构。所有内侍省职,都依照中书门下省和枢密院的名称。不久又修六尚局,建三卫郎,又更改中书省和门下省的首长为左辅、右弼,改宰相名称为太宰、少宰。当时冗官多而滥,而且名称杂乱。更有走马承受,飞黄腾达;黄冠道士,也授品官。元丰官制,到此时大坏。
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后,官制有所修改,应吕颐浩请求,左右仆射都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中书省和门下省侍郎改为参知政事,三省之职合而为一。宋孝宗乾道八年,又改称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,取消三省长官的虚名,宰相名称由此不再改变。但南宋时势艰难,为政多是权宜之计。御营设使,国用设使,修政局设提举,军马设都督,都以宰相兼任。总制司管财政,同都督、督视管军事,也由宰相或副相兼任。因事而设官改名,终非长久之计。而枢密院主管军事,与中书省共同掌管军机要事,称东、西二府,命宰相兼任枢密院长官。建炎四年实际上采用北宋仁宗庆历年间的官制。后来有战事则宰相兼枢密使,战争结束就不再兼任;至开禧初年,又开始由宰相兼枢密使,成为长久的制度。
南宋时期,国家多灾多难,各部或长官副长官不同时设置,或合并郎部由副相兼任,仅有吏部、户部不精简不合并。和平时期逐渐增加官员。后来,下诏凡不是任监司、守臣者,不授郎官,作为法令。又增加馆阁官员,扩大环卫官。但绍兴年间实行元祐时的官制,以“左右”二字分别官品官级,后来因有人反对而省,宁肯清浊相混,也没有不问世事改恶从善之路。武官以郎位居大夫之上,已改革而正名,而武官与文臣称号相同,宁肯名号不正,也不要让人感觉重武轻文。陈傅郎想定史官升迁办法,被反对未及施行。洪迈想改三卫军官的称谓,也来及实施。
▲三师、三公
宋承袭唐制,将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称作三师,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称作三公,是用以给宰相、亲王使相加官而设的,其中特授的不参预政事,都升迁到尚书省。凡授任,则从司徒升太保,从太傅升太尉;检校官也是如此。太尉原在三师之下,从唐到宋逐渐被重视,以至太尉位于太傅之上。如果宰相官到仆射而退休的,以在位时间长短,或者已任司空、司徒,则授太尉、太傅等官。如果是太师则作为特殊礼遇,从赵普作为开国元帅,文彦博作为列朝德高望重者,才有这种礼遇。即使是太傅王旦、司徒吕夷简都任宰相二十年,也仅以太尉退休。
宋神宗熙宁二年,富弼被授以司空兼侍中、平章事,推辞掉司空、侍中。三年,曾公亮被授以司空、检校太师兼侍中,是以两朝决定皇太子之功而辞宰相授以司空等官的。六年,文彦博被授以司徒兼侍中。九年,文彦博又被授以太保兼侍中,推辞掉太保。元丰三年,以曹佾为检校太师、守司徒兼中书令。九月,诏令除三公、三师外都不能授检校官。又以文彦博取消职名而兼侍中,授以太尉,富弼为授司徒,都是因为有决定皇太子的功劳。六年,文彦博以太师退休。八年,王安石被授以司空,曹佾授太保。哲宗元祐元年,文彦博退休后复出任职,授以太师、平章军国重事,吕公著授司空、同平章军国重事。徽宗崇宁三年,蔡京授司空,为尚书左仆射。大观元年,蔡京授太尉;二年,升授太师。政和二年,蔡京退休后复出,仍为太师,三天一次到政事堂理事。九月,下诏:“由于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是古代三公之官,现在称三师,古代没有此称号,应依古时三代改称为三公,授实任宰相。司徒、司空,是周六卿之官,太尉是秦统率军队的长官,都不是三公,应全部取消。考查周的官制,现在设三孤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也称三少,授予三位宰相”。从此,蔡京首先以三公实任宰相。三公从宋开国以后,未曾授给现任官。到徽宗宣和末年,三公授给十八人,三少更多。太师有三人:蔡京、童贯、郑绅。太傅有四人:王黼、燕王赵俣、越王赵偲、郓王赵楷。太保有十一人:蔡攸、肃王赵枢到仪王赵?。到南宋时,秦桧授太师,张俊、韩世忠为太傅,刘光世为太保。乾道初年,杨沂中、吴璘都是太傅。绍熙初年,史浩为太师,嗣秀王为太保。绍熙年间以后,三公未曾授给现任官员。后来,韩侂胄、史弥远、贾似道专权,都官至太师。
▲宰执
宰相之职,辅佐皇帝,总管百官,处理政务,管理所有事务。宋沿用唐的官制,以同平章事为实任宰相,不规定宰相人数;如果有二人,便轮流值班主持用印。由丞、郎以上到三师担任。首相为昭文馆大学士、监修国史,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。如果有三位宰相,则为昭文、集贤二学士同为监修国史,各自兼任。唐朝以来,三大馆都由宰相兼任,所以沿袭下来。宋初,范质为昭文学士,王溥为监修国史,魏仁浦为集贤学士,这是同时有三位宰相的例证。
神宗改革官制,在三省设侍中、中书令、尚书令,但因官位高而不授予人,而是以尚书令之副左、右仆射为宰相。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代行侍中职事;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代行中书令职事。政和年间,又改左、右仆射称为太宰、少宰,仍兼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。靖康年间,又改为左、右仆射。
南宋建炎三年,吕颐浩请求参照三省官制,左、右仆射都加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门下省、中书省的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都改为参知政事,取消尚书左、右丞。皇帝同意。乾道八年,下诏将尚书左、右仆射依汉官制改为左、右丞相,取消侍中、中书令、尚书令,以左、右丞相充任,左、右丞相升为正一品官级。丞相由太中大夫以上官员选拔充任。
△平章军国重事
宋哲宗赵煦元祐年间所设之官,由文彦博太师、吕公著守司空先后担任,上朝位于宰相之前。这是安排德高望重的老臣,特别设官以优待他们。所以称为“平章军国重事”,又称“同平章军国事”。五天或两天一次上朝,不是上朝之日不到政事堂。后来,蔡京、王黼以太师总管三省堂事,三日一上朝,到政事堂处理政事。开禧元年,韩侂胄任平章事,讨论典礼,便以“平章军国事”为名称。这是由于去掉“重”字可以授给更多的人,去掉“同”字则表示是专任。战争又起后,皇帝命令一天一上朝,相府之印也归韩侂胄掌管,宰相不管印章。后来,贾似道专权,在位时间长,地位越来越高,官位都在丞相之上。
△使相
亲王、枢密使、留守、节度使兼侍中、中书令、同平章事等,都称为使相。使相不参预政事,不给任命书,仅在颁发授任令时,文书的末尾加上使相的官衔。宋太祖赵匡胤乾德二年,范质等三人罢相,任命赵普为同平章事,李崇矩为枢密使。下达命令时,没有宰相签署的任命书。翰林学士陶穀说从前辅相没有缺位的,仅有唐朝太和年间因甘露事,多日宰相缺位,当时左仆射令狐楚等代行撰写法令文书,现在尚书也是南省长官,可以撰写法令文书。窦仪说陶穀所说的事,不是平常时期的法令,现在皇弟是开封尹、同平章事,就是宰相,可以签发任命书,皇帝同意窦仪的说法。
△参知政事
参知政事掌副宰相之权,辅佐大政,参预政务。乾德二年设,以枢密直学士薛居正、兵部侍郎吕庆余都以本官任参知政事。以前,已任命赵普为宰相,皇帝想设副宰相来制约赵普,便很难取恰当的名称,便问翰林学士陶穀比宰相差一级的是什么官。陶穀问答说唐朝有参知机务、参知政事。由此就叫参知政事。但参知政事不值班,不管盖章,不去政事堂,在朝廷上另设班位,任命书上注明官衔低于宰相,每月俸禄杂用是宰相的一半,为的是不与赵普相等。太祖开宝六年,初次诏令薛居正、吕余庆在政事堂与宰相共同议论政事。太宗至道元年,下诏宰相与参知政事轮班掌印,同去政事堂。宰相与参知政事共同签押撰写法令,出入骑马并行,是从寇准开始实行的,后来就不再改变。
元丰官制改革后,取消了参知政事,设门下、中书二侍郎,由尚书左、右丞代替参知政事。建炎三年,又以门下侍郎、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,而取消左、右丞。乾道八年,改左、右仆射为左、右丞相,参知政事依旧,由中大夫以上官员充任,常任二人或一人。嘉泰三年,开始任命三人为参知政事。旧例,丞相请假,副宰相不能奏呈。但在丞相缺位时,则由副宰相轮流主政,但主政大多不到一年,少的甚至不到一个月。淳熙初年,叶衡被罢相,龚茂良代行宰相事将近三年,这是罕见的。
▲门下省
门下省受理全国的已办之事,审查命令,批驳纠正错误违法之事,接受转送奏报,呈请皇帝宝玺加印。凡是中书省画黄、录黄,枢密院录白、画旨,则要抄录留底稿。如果尚书省六部上报有关法规之事,门下省要上奏复审纠正。给事中宣读,侍郎看,侍中审查,进呈后有圣旨便签字判行,送尚书省、枢密院。如有错误应当改正的,大事列出论述,小事当即改正。凡是文书由宫内直接发出的,则登录。奏章到后,接受后上呈,等待颁布,分送所属部门。凡是拟定的六品以下职事官,给事中要查其做官经历、功绩政绩,侍郎、侍中要复查审察,如果任命不恰当则要将理由上报皇帝。凡是升迁官爵品级、加官加封、四时选官差遣文书之事,有谬误,退送尚书省。复查刑部大理寺的判决,检查是否有判轻判重或冤案,如果判决不当,便便依法批驳纠正。
宋开国之初沿袭前代官制,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作为宰相之职,又以知制诰中的一位官员,为判门下省事。官制推行后,才开始改正。门下省有官十一员:侍中、侍郎、左散骑常侍各一人,给事中四人,左谏议大夫、起居郎、左司谏、左正言各一人。起初,中书省的官吏分管五房:孔目房、吏房、户房、兵礼房、刑房;又有主事、勾销二房。后来,厘中书为三省,分兵与礼为六房,增加所属之房的吏事。
门下省分十房:吏房、户房、礼房、兵房、刑房、工房,都以所设之房而各管其事,主管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所上报之事;又有开拆房、章奏房、制敕库房,也各管其事,主管文书收发、上表奏状,供阅敕令法规、起草授任官爵之类。只有班簿、本部门的杂务归吏房。
门下省吏员有四十九人:录事、主事各三人,令史六人,书令史十八人,守当官十九人。外省吏人有十九人: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,守当官六人,守阙守当官十人。
元丰八年,将门下省、中书外省改为后省,门下外省又设催驱房。元祐三年,下诏由吏部登记将通判送到门下省引验,应将省、台、寺、监各部门的官员裁减四分之一。又设点检房。四年,又另立吏人的名额。绍圣三年,规定守阙守当官,门下省、中书省的名额不得超过一百人,尚书省不得超过一百五十人。四年,三省的吏员依照元丰七年的官额为准。
门下侍中:辅佐皇帝议论大政,审查内外诏令文告。大祭祀时侍中持板启奏中严外办,引导乘舆仪仗,宣诏上下之礼;皇帝斋戒则请皇帝到斋房。大朝会时则奉命宣布皇帝诏命、宣告礼仪完毕,祭祀时也是如此。册封皇后时则持印玺给司徒。宋朝因为侍中官位品级太高而很少任命侍中。从建隆年间到熙宁年间实任侍中的仅有五人,虽然有以其他官职兼领侍中的,但实际上不管属于侍中的事。官制改革后,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代行侍中职事,另设侍郎佐助。南渡以后,设左、右丞相,取消了侍中官名。
门下侍郎:掌管副侍中职事,检查内外诏令文告。大祭祀时则引导乘舆仪仗,宣诏进退之礼。大朝贺时则上表奏告吉祥。册封皇后时则持节至皇帝前。侍郎与知枢密院、同知枢密院、中书侍郎、尚书左右丞都是执政官。南渡以后,重新设参加政事,取消门下侍郎。
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:都是以正言劝诫谏诤之官。凡是朝政阙失,大臣及百官任命不当,三省及各部门政事违法错失,都应上奏纠正。宋初虽设谏院,知谏院官仅有六人,由司谏、正言充任;由其他官兼任的,称为知谏院。正言、司谏也有兼任其他职务而不管本职之事的。官制改革后,才全部正名而名实相符。元丰八年八月,谏议大夫、司谏、正言合并为一个官名。此后又作改革。元祐八年,下诏宰相副相的亲戚不能任谏官。
给事中:共四人,统管六房,主管内外诏命文告,以及判内侍省之事。如果政令有不当之处,任授官员不合格,给事中可以论奏而纠正。凡是奏章,给事中每日要登记呈进,要考查是否拖延违法而纠正。以前,圣旨都送银台司封还驳正。官制改革后,给事中才名实相符而行其事,而封驳归于门下省。元丰五年五月,下诏给事中可以抄录诏令送门下省,不抄录草稿,写入法令。六月,下诏撤销封驳房。重和年间,分成五个部门:上案、下案、封驳案、谏官案、记注案。绍兴年间以后,给事中仅有二人或一人。
除上述人员外,门下省还有起居郎、符宝郎。
门下省有关机构:通进司隶属于给事中。进奏院隶属于给事中。登闻检院隶属于谏议大夫。登闻检院隶属于司谏、正言。南宋以后,有登闻检院、登闻鼓院、粮料院、审计院、官告院、进奏院,称为六院。
▲中书省
中书省主管进呈国家政务,宣布命令,将台官谏官的奏疏、大臣奏请创建改革,以及朝廷内外没有规定的事进呈皇帝批示。凡是三省官、台官、寺官、监官中的长官副长官以下,以及侍从、职事官,地方官中监司、节镇、知州军、通判,武臣遥领州武官以上的任命,都由中书省掌管。
命令共有七种:一是册书,立后妃,封亲王、皇子、大长公主,授三师、三公、三省长官,都用册书。二是制书,处理军国大事,颁布赦免恩赐,授尚书左右仆射、开府仪同三司、节度使,以及所有朝廷的授任,都用制书。三是诰命,文武百官升迁改官、朝廷内外受封号的妇女以及封升、赠典,命名,都用诰命。四是诏书,赐待制、大卿监、中大夫、观察使以上官,都用诏书。五是敕书,赐少卿监、中散大夫、防御使以下官,都用敕书。六是御札,布告封禅、郊祀、宗祀以及大号令,都用御札。七是敕榜,赐酒及警戒百官、告示军民,都用敕榜。都是秉承皇帝旨意书字判行后送门下省。令宣读,侍郎敬受,舍人奉行。留下所得圣旨作存底:大事奏报得圣旨的叫“画黄”,小事呈进得圣旨的叫“录黄”。凡事关改革增删,而没有法规依据的,论述而上奏。各部门传宣、特旨,承报审覆,然后奉行下达。
中书省设官十一人:中书令、中书侍郎、右散骑常侍各一人,中书舍人四人,右谏议大夫、起居舍人、右司谏、右正言各一人。
中书省分八房:吏房、户房、兵礼房、刑房、工房、主事房、班簿房、制敕库房。元祐年间以后,将兵礼房分为兵房和礼房,增加催驱房、点检房,共有十一房。后来又将主事房改名开拆房。中书省的吏房,主管授任、考察、升降、赏罚、废置、荐举、请假以及临时差官的文书。户房,主管废设升降州县、调发边防军用物资、借贷钱物。礼房,主管祭天祭皇陵的典礼、后妃皇子公主大臣的封册、科举考官、外国的文书诏命。兵房,主管授各藩国王爵、官封。刑房,主管赦免以及贬降、复用官员。工房,主管建造规划以及河防的修理关闭。凡是尚书省呈上的奏章、台谏所呈上的章疏、朝廷内外部门没有规定呈报的,六房各依名目而行事。主事房,主管收发文书。班簿房,主管百官名籍员额。制敕库房,主管编录检敕、令、格、式及架阁库。催驱房,主管监督拖延违失。点检房,主管纠察过失。
吏员有四十五人:录事三人,主事四人,令史七人,书令史十四人,守当官十七人。而在外省的吏员有十九人: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,守当官六人,守阙守当官十人。
元丰八年,下诏待制以上官员的考核升转,由中书省施行上奏。元祐三年,下诏授任官员是由内宫批付中书省的,由三省共同奉行。绍圣五年,下诏凡是百官呈送上殿奏章,由中书省进呈皇帝批示;其中承受传宣、内降,不是有关部门能办的,申报中书省或枢密院奏审。
中书令:辅佐皇帝商议大政,授以所行命令而宣诏。祭祀尊神时要登坛,祭皇帝宗庙时要登阶行赞礼。临殿册封任命则要宣读。立皇太子时要上殿宣布,将册书及印授授给太子。大朝会时要到皇帝面前上奏方镇表以及吉祥之事。宋朝没有实任中书令,由其他官员兼任而不参预政事,并仅有曹佾一人,其余都是死后追赠中书令。官制改革后,由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之职,另设侍郎辅佐。南宋时,设左、右丞相,取消中书令。
中书侍郎:主管辅佐中书令之职,也参议大事,授所宣布的诏令圣旨而奉行。凡是大朝会时要辅助中书令奏方镇表及吉祥之事。临殿册封任命则辅助中书令册封任命,将所奏文书及册封书给中书令。外国来朝拜时中书侍郎要上奏其表疏,并将礼品交付有关部门。南宋时,恢复参知政事,取消了中书侍郎。
中书舍人:设四人,以前是六人。主管将命令改为制词,分管六房,到各房值班,如有不当之事以及任命不恰当,要上奏并密封退回。宋初,作升官之用,实际不任职,并设官知制诰以及直舍人院,主管制词,与学士共同起草诏令等文书。凡是有授任时,中书省的吏员到进奏院交任命书要点。如有大授任,由宰相召集中书舍人当面告诉任命书要点。如果有大的册封,中书令要带册封书进呈皇帝,从中而上,其余的则给敕官发出。官制改革时,才使官与职名实相符,中书舍人主管外省之事。分五案:上案、下案、制诰案、谏官案、记注案。元丰六年,下诏中书省设点检房,由中书舍人统管。其他官兼代舍人的称为权舍人,资格浅的称为直舍人院。
起居舍人:仅有一人。
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:与门下省的职事相同,门下省和中书省的这几名官员通称两省官。
除上述人员外,中书省还有检正官,五房各一人。
建炎三年,下令中书门下省合并为一。
▲尚书省
尚书省主管施行制度法令,本部门的纲纪程式,受付六曹文书,倾听朝廷内外的陈述,上奏御史失职,考查百官各机构是否称职,对其废设、赏罚。有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凡天下之事,六部不能作主的,由尚书省决定;应决断的,送中书省、枢密院。如有有关规定,则六部按规定抄录,由尚书令、仆射、丞检查签文,送门下省画押上报皇帝。审查督察吏部所选文武官员以及封爵承袭、赐勋定赏等事。朝廷有疑难之事,尚书省召集百官议决是否可行。凡是更改重申敕令格式、部门的法规,尚书省可议定后上奏答覆,太常、考功谥议也如此。季末,将赏罚劝惩之事交给进奏院,颁布全国。大祭祀时警戒执事官。
尚书省设有九官:尚书令、左右仆射、左右丞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。
尚书省分为十房:吏房、户房、礼房、兵房、刑房、工房,各负其责而行六部所司上报之事;另有开拆房,主管收发文书;都知杂房,主管进制法令条目、班簿名籍,考察都事以下官员的功过升迁;催驱房,主管督促文书按期送达;制敕库房,主编检敕、令、格、式,选择收取架阁库文书。
尚书省设有吏员六十四人:都事三人,主事六人,令史十四人,书令史三十五人,守当官六人。
元丰四年,诏令尚书都省及六部,各派一郎官轮流值班。五年,下诏得圣旨后下发都用札子。绍圣元年,诏令在京各官各部门所收的传旨、内降,随事项申报尚书省或枢密院回奏。二月,诏令尚书都省弹劾六察看御史,纠查其不当之处。
尚书令:辅佐皇帝商议大政,受皇帝命令而执行。其所属机构有六部,凡是政事都会集决定。凡是官府的法规法令,都由尚书令总管。大事由三省共同商议,并同执政官合班;小事由尚书省独自商议,并同仆射、丞分班论述上奏。如果事情属中书省、门下省却有失误而应上奏,也同仆射、丞论述上奏。尚书令同三师、三公、侍中、中书令都是以册书授官。从建隆年间以来从未任命,仅有亲王赵元佐、赵元俨以使相兼领尚书令,不参预政画。政和二年,下诏不再设尚书令。宣和七年,下诏恢复尚书令,也只是虚设,没有人任尚书令。南宋时,都取消不设尚书令。
尚书左仆射、右仆射:主管辅佐皇帝商议大政,是尚书令的副职,与三省长官都算作宰相。大祭祀时主管百官的约束训戒,察看洗涤祭器报告清洁,同赞瑞玉爵玷之事。官制改革后,不设侍中、中书令,由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施行侍中、中书令的职事。政和年间,改左仆射为太宰,右仆射为少宰。靖康元年,恢复名称为左、右仆射。南宋时,设左、右丞相,取消仆射。
尚书左丞、右丞:主管参议大政,统管尚书省事,作为尚书令、仆射的副职。仆射轮流值班,如果请假,则由尚书左、右丞暂代值班、掌印。大祭祀时设乐供神,进献贡物时,则以爵酒授给仆射。以前班位在六部尚书之后,官制改革后,升其官级宰相副相。元丰五年五月,下诏左右仆射、丞同管尚书省事。当月左、右丞蒲宗孟、王安礼在政事堂下马,从此沿袭为惯例。南宋时,恢复参知政事,取消了左、右丞。
左司郎中、右司郎中、左司员外郎、右司员外郎:各一人,主管交付六部的事,监督文书是否延误,分管尚书省事:左司管理吏房、户房、礼房、奏钞房、班簿房,右司管理兵房、刑房、工房、案钞房,而开拆房、制敕房、御史房(元丰六年,都司设御史房,主管弹劾纠正御史审察失职)、催驱房、封椿房、知杂印房,由尚书省各官共同管理,如有延误之事,则要限期催促。当初,在都司置官设案,而大臣们认为台郎宰掾不应自己设官。于是随尚书省各房分管所兼之事,仅另设手分、书奏各四人,主管核定省吏都事以下的功过及升补之事。
尚书省系列机构:榷货务都茶场(都司提领。提辖官一员,京都官充任;监场官二员,京选通差。右提辖官与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提辖,并称四辖),左藏封椿库(都司提领。监官一员,监门官一员),提举修敕令(宰相兼任。有详定官、删定官),制置三司条例司(主管国家财经,议定改革旧法以收取全国财利。熙宁二年设,由知枢密院陈升之、参知政事王安石统领,苏辙、程颢等人都是属官。不久,陈升之任宰相,认为应该撤销,王安石以枢密副使韩绛统领条例司。三年,韩绛认为又出现了一个中书省。五月,取消由宰相统领而归中书省),三司会计司(熙宁七年,设在中书省,由宰相韩绛提举。八年,撤销),编修条例司(熙宁初年设。八年,撤销),经抚房(专管边境战事,宣和六年撤销),提举讲议司(崇宁元年七月设,宰相蔡京提举),议礼局(大观元年设,政和三年撤销),礼制局(宣和二年撤销)。
▲枢密院
枢密院主管军事要务、兵防、边境战备、兵马政令,接受发出秘书命令,以帮助治理国家。凡是侍卫值班、京城内外禁兵招募、审查考核、军官的升迁补缺、屯兵戍守、赏罚等事,都由枢密院负责。可以挑选、废设公开招募士兵;如有军队调发轮换则派使臣授以兵符。授任内侍省官及武选官,将领路分都监、缘边都巡检使以上武官。大事要上奏,奉旨处理公事用宣头;小事则拟文上报,奉旨处理公事用札子。先将所得圣旨,送门下省审查回覆。当面得皇帝言论的称录白,上奏得批文的称画旨,都要留底稿。仅以白纸录送,都要等待回覆后施行。被皇帝亲笔批示的,要送门下省回覆。应给诰命的,送中书省命词。如果事关大计,修造、移送军器,以及授任都副承旨、三衙管军、三路沿边帅臣、太仆寺官,文臣换武官,要同三省上奏批准。
宋初,沿袭唐、五代旧制,设枢密院,与中书省同掌文武大权,号称“二府”。枢密院在中书省之北,印有“东院”“西院”文字,同为一院,但盖东院印。但职事条目很多。神宗初当皇帝时,将细小之事归于有关部门,增设了审官西院,专管阁门祗候以上及诸司使的任职。官制改革后,将有关之事分属六部,专门管理军事,而国信、民兵、牧马总领,仍隶属枢密院。原来分四房,即兵房、吏房、户房、礼房,后来改革分为十房,再后来又增加支马、小吏二房。
枢密院共有十二房:北面房、河西房、支差房、在京房、教阅房、广西房、兵籍房、民兵房、吏房、知杂房、支马房、小吏房。
枢密院吏员有三十八人:各房有副承旨三人,主事五人,守阙主事二人,令史十三人,书令史十五人。后来人员数量有所变化。
中书省、枢密院称为两府,上朝奏事时,枢密使与中书令前后上殿。庆历年间,对西夏和辽作战,知制诰富弼上奏,边境战争关系国家安全,不应专门由枢密院负责。仁宗诏令由枢密院和中书省共同负责。谏官张方平也上奏说中书省应当负责军事,便任命宰相吕夷简、章得象都兼任枢密使。熙宁五年,滕甫上奏说中书省、枢密院对边境军事对下指挥不一致,意见相左。元祐四年,知枢密院事安焘因为母亲服丧离职,枢密院长官仅为一人。靖康元年,知枢密院事李纲上奏说,过去枢密院主管兵籍、虎符,三衙管各军,帅臣掌管兵权,各有分工职守,自从童贯以领枢密院事任宣抚使,即管兵权,又管兵籍、虎符,需要把从团结到勤王正兵都交给制置使,行营使司兵交给三卫,皇帝同意。
枢密使、知院事、同知院事、枢密副使、签书院事、同签书院事:枢密使、知院事,辅佐皇帝管理军事,同知院事、枢密副使、签书院事为其副职。凡是边防军事的日常事务,与三省分别奏报;有关国家大事,则由宰相、执政官共同奏报;大祭祀时要轮流作献祭官。宋初,官制未定,有枢密使的则设枢密副使,有知枢密院的则设同知枢密院,资历浅则称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。熙宁元年,文彦博、吕公弼为枢密使,韩维、邵亢为枢密副使。当时陈升之三次到枢密院,神宗要改变体制,以陈升之任知枢密院事。于是知枢密院与枢密使、枢密副使并存。元丰五年,将要改革官制,讨论时有人想废除枢密院而将职事归兵部。神宗不准撤销。神宗又认为枢密使等同宰相,不是带使字之官,便规定设知枢密院、同知枢密院二人,枢密使、枢密副使的名称都不用。元祐初年,又设签书枢密院事,仍以枢密直学士充任。同签书枢密院事,治平末年,由殿前都虞候郭逵担任,又以郭逵判渭州。神宗刚即位,御史中丞王陶、御史吕景等都反对郭逵任职。郭逵回朝,改授宣徽南院使、郓州知州,从此不再设同签书枢密院事。政和六年,由宦官童贯任权签书枢密院河西、北面房事。七年,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。不久又下诏说元丰官制改革时不设同签书枢密院事,改名为权领枢密院。但签书枢密院事,元丰官制改革时也没有。宣和元年,下诏童贯领枢密院事,后来又以郑居中领枢密院事。南宋建炎初年,设御营司,由宰相任御营使。四年,撤销御营司,其职事归枢密院机速房,由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。绍兴七年下诏,设枢密使,由宰相张浚兼任。又下诏枢密使的班列与宰相相同。后来枢密使有时是兼职有时是专职。至开禧年间,由宰相兼枢密使,成为长久规定。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、枢密副使,有时也同时任命,其签书枢密院事、同签书枢密院事都端明殿学士,封号等级与宰相副宰相相同;或者也有武臣担任,那是特殊的恩典。
都承旨、副都承旨:主管传宣圣旨命令,统管枢密院事务。如果在便殿侍立,检阅考核禁卫兵校,则可以随事上奏,接受圣旨后送达有关部门;外国使者入朝进见也如此。检查考核主事以下官吏的功过及升迁补任之事。都承旨,以前由枢密院自身官吏递升,后来用文人儒臣,也用武臣。崇宁年间以后,都承旨专用武臣。绍兴元年,下诏都承旨由知制诰担任。乾道初年,再次用武臣。淳熙九年,又用文臣。副都承旨文武官都可以担任。
枢密院还设有检详官、计议官、编修官。
枢密院其他机构和官员:讲议司,监三司、枢密院门,主管三省、枢密院架阁文字,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,三省、枢密院激赏酒库,御营使,提举修政局,制国用使,都督诸路军马,编修敕令所。
▲宣徽院
宣徽南院使、北院使:掌管宫内各部门及三班宦官的名籍、祭天地、朝会、祭祖、陈设宴会用品,接受内外进贡之物,检查其名称数量等。以前规定由检校为宣徽使,或领节度使及两使留后,缺官,则由枢密副使一人身兼南院北院二使,也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的。宣徽南院使比宣徽北院使地位待遇要高,但二使是共同管理,仅有南院使印,二使在一座院内而各设厅事。其官吏则有都勾押官、勾押官各一人,前行三人,后行十二人,分管四案:兵案、骑案、仓案、胄案。以前宣徽使与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以任官先后定班位,熙宁四年下诏列班在参知政事、枢密副使、同知枢密院事之后。官制改革时实际撤销宣徽院,只保留名称。
▲三司使
使、副使、判官、盐铁使、度支使、户部使、三部副使、三部判官:三司的官职,宋初沿袭五代官制,设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,接受全国上贡赋税收入,朝廷不参预其事,全部归三司管理。统管盐铁使、度支使、户部使,称计省,因其地位仅次于宰相而号称计相。三司使的官品俸禄,与参知政事、枢密使相同。太宗太平兴国八年,分设三使。淳化四年,又设三司使一员,总管三部。又分全国为十道:即河南、河东、关西、剑南、淮南、江南东、江南西、两浙、广南十道。管理京都以东各道的称左计,京都以西的称右计,设二使分别主管。不久又设总计使管左、右计之事,左、右计使管十道之事,凡是关于财政计算之事,三使共同商议。五年,撤销十道左右计使,另设三部使。真宗咸平六年,撤销三部使,又设三司一员。如果缺正使,则由给事、谏官以上官员为权使事。三司使一人任职,以两省五品官以上及知制诰、杂学士、学士充任。也有的是宰相副宰相等罢官外任,召回充任三司使。三司使缺员,则由权使事暂代;如权使事又缺员,则由权发遣公事暂代。总管全国财政大计,统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之事,预算安排全国财赋而使收入支出平衡(凡是奏事及大事都设案,奏平常之事仅署案。太平兴国初年,任贾琰为三司副使。七年,任侯陟、王明同判三司,便取消副使)。
盐铁使,主管全国山水物产,关市、河流、军器之事,以作国家经费用度。分管七案:兵案、胄案、商税案、都盐案、茶案、铁案、设案。
度支使,主管全国财赋的数量,每年平衡其多少,控制其出入,以计算国家用途。分管八案:赏给案、钱帛案、粮料案、常平案、发运案、骑案、斛斗案、百官案。
户部使,主管全国户口、税赋的登记,酒的专卖、工作、衣储之事,以供国家之用。分管五案:户税案、上供案、修造案、曲案、衣粮案。
三司使还有其他相关机构和官员。
元丰官制改革时,撤销三司使合并入户部。
▲翰林学士院
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直学士院、翰林权直、学士院权直:翰林学士院主管制、诰、诏、令的起草之事。凡是立后妃,封亲王,任命宰相、枢密使、三公、三少,授开府仪同三司、节度使,加封,加检校官,都用制文;赐大臣太中大夫、观察使以上,都用批答及诏书;其他官用敕书;发布大号令用御札;警告百官、告示军民用敕榜;派使臣慰劳百官,用口宣。凡是大赦、曲赦、德音,则要事前起草文稿上奏;大诏命以及外国文书,则要上奏得到皇帝同意,由皇帝签署也是如此。
凡是任命宰相及其他重要大臣,晚更上朝,皇帝到内东门小殿,宣布诏令当面告谕,给笔札写上所得圣旨。禀报上奏后回翰林学士院,宦官锁上院门,禁止任何人出入。清晨,将宰相重臣的任命书呈送;天亮时,任命书送出,由閤门使引导送中书省,中书省将任命书交中书舍人宣读。其他授任用御札,但要用皇帝之印盖印密封,派宦官送学士院锁门。至于赦书、德音,则由中书省派吏人取来送到学士院,内侍锁院和授任相同。凡是撰述文书都要签署进呈,盖上印章而送回,中书省的书面奏请也是如此。如果已得皇帝批示而文书不全面甚至有错误,则要上奏说明改正。凡是宫内所有出来的文词学士院都要主管。皇帝外出,学士要跟随以便皇帝问事,有献纳时可以请对,仍不隔班。凡是奏事用榜子,报告三省、枢密院用咨报,不直称其名。
凡是初次授为学士,都要派使臣到学士家宣布诏命而将他召入学士院。初一那天,皇帝下令设宴会会见其他官员,陪宴奏乐。元丰年间,初年下诏可以佩带标志尊贵身份的鱼袋,这是从学士蒲宗孟开始的。学士见执政论事时则穿鞋,比侍从的礼节更高。政和三年,张渊明奏请皇帝前后的批示及案例,编辑成学士院的敕、令、格、式。五年,皇帝写了“摛文堂”匾赐给学士院。
翰林学士承旨,不常设此官,由多年为学士者担任。凡是由其他官职进入学士院但未授以学士的,称作直学士院;学士都缺员,其他官暂代学士院起草文书,称作权直学士院。从宋初至元丰官制改革前,各部门都是职权分离而名不符实,改革时大多加以纠正,但学士院却沿袭唐朝的旧官制而未改革。乾道九年,崔敦诗初次以秘书省正字兼翰林权直。淳熙五年,崔敦诗再次入学士院,言官认为翰林院是侍奉之所,并非专事起草文书之地,改为学士院权直。后来又称翰林权直,但也并存而未废除,暂代、正式的学士可以有三人。
▲侍讲侍读
翰林侍读学士:太宗初即位时,由著作佐郎吕文仲任侍读。真宗咸平二年,杨徽之、夏侯峤都任翰林侍读学士,初次设学士之职。后来,冯元为翰林侍读,不带学士名;又由高若讷为侍读,不加其他名称,仅是任职而已。天禧三年,张知白为刑部侍郎,充任翰林侍读学士、知天雄军府,侍读学士出朝外任由张知白起始。元丰改革官制,取消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不设专职,仅作为兼官。但必须是侍从以上官,才能兼迷惘,其中官品资格低的则称为说书。每年春二月到端午,秋八月到冬至,遇单日到迩英阁,轮流讲读。元祐七年,又增加学士称号,元符元年又取消。建炎元年,下诏同意特派侍从官四人充任讲读官,皇帝在有空闲时,叫三省传达圣旨,叫讲读官到内宫讲读。
△充宫观兼侍读:元丰八年五月,资政殿大学士吕公著兼侍读,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。七月,韩维兼侍读,提举中太乙宫。元祐元年,端明殿学士范镇退休,提举中太乙宫兼集禧观公事,兼侍读,范镇不接受。六年,冯京兼侍读,充太乙宫使。不久,请求退休,不允许,免去经筵进读。南宋开始,朱胜非、张浚、谢克家、赵鼎、万俟禼等都是万寿观使兼侍读。隆兴元年,张焘以万寿观、汤思退以醴泉观都为侍读。乾道五年,刘章以佑神观兼侍读。
△台谏兼侍读:从庆历年间以后,御史台的御史中丞等多兼侍读,谏官长官没有兼侍读的。绍兴十二年春,万俟禼以御史中丞、罗汝楫以谏议大夫开始兼侍读,从此以后每次任谏官,一定兼经筵侍读。
翰林侍讲学士:咸平二年,国子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。后来,又以马宗元为侍讲,不加学士之名,仅是供职侍讲而已。景德四年,任命翰林侍讲学士邢昺为曹州知州,从邢昺开始侍讲学士可出朝任职。以前,由两省、侍御史以上官兼侍讲,元祐年间,司马康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当时大臣们认为司马光是大贤人,所有任其子司马康兼侍讲。绍兴五年,范冲以宗卿、朱震以秘书少监兼侍讲,那是特别任命。乾道六年,从张栻起以吏部员外郎兼侍讲。南宋开始,一般官员兼侍讲的,仅有这三个人。另外绍兴二十五年张扶以国子祭酒、隆兴二年王佐以检正、乾道七年林宪以宗卿入经筵,也兼侍讲。张扶原是以谏官兼说书升官,王佐当时为摄户部使,林宪曾是右史而且以前右史曾兼侍讲,所以加以优待。
△台谏兼侍讲:庆历二年,召来御史中丞贾昌朝在迩英阁侍讲。以前,台官谏官没有作侍讲的,仁宗认为贾昌朝擅长讲说,特别召他。神宗用吕正献为侍讲,也仅令他按时去讲经,没有学士之称。南宋以后,王宾任御史中丞,请求再设讲经,便命他兼讲。以后十五年间,继续讲经的仅有王唐、徐俯二人,都是皇帝的主意。绍兴十二年,则有万俟禼、罗汝楫,绍兴二十五年,则有正言王珉、殿中侍中侍御史董德元,都兼侍讲。不是台官、谏官首长而称侍讲的,又从他们起始。后来,还曾有兼说书的,台官从尹穑开始兼,是在隆兴二年五月;谏官从詹元宗开始兼,是在乾道九年十二月。以后都称为侍讲,不再兼说书。
△宫观兼侍讲:宋初从元丰年间以后,多由宫观兼侍读。乾道七年,宝文待制胡铨提举佑神观兼侍讲。
▲崇政殿说书
主管进读书史,讲解经义,以备询问对答。学士侍从中有学问的作侍讲、侍读,品级资格稍浅但可作讲说的称说书。仁宗景祐元年正月,令贾昌朝、赵希言、王宗道、杨安国都为崇政殿说书,每天轮流由二人给皇帝讲说。起初,侍讲学士孙奭因年老请求出朝任官,并推荐贾昌朝等人。至此,特别设说书之职任命他们。庆历二年,以赵师民为预讲官,复为崇政殿说书,不兼侍讲。元祐年间,程颐为崇政殿说书却没有官职。而范祖禹却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司马康也曾以著作佐郎兼侍讲,以前没有这种情况。崇宁年间,初任说书二人蔡崈、吕瓘,都是由民间贤士召来,不强迫任官,下诏让他们身穿士人衣服随上朝官拜见皇帝后入宫给皇帝讲说。南宋时,尹焞第一个以秘书郎兼说书,其间王十朋、范成大都以郎官兼说书,也是少有的情况。后来,侍从以上兼侍读的称侍讲,其他官则称崇政殿说书,所以左史兼也称侍讲。绍兴十二年,万俟禼、罗汝楫都兼侍读。因为秦梓当时已兼说书,为了便于讲道,秦熺又兼说书。每次任命谏官,必须兼侍讲或说书,秦桧死后才取消。庆元年间以后,御史或御史中丞、谏官以及殿中侍御史、正言、司谏以上,都曾参预侍讲说书。正言兼说书端明殿学士巫伋是第一人,殿中侍御史兼说书端明殿学士余尧弼是第一人,察官兼说书少卿陈夔是第一人,修注兼说书朱震是第一人。修注官大多应兼侍讲。开禧三年十一月,王简卿知谏院任左史,便兼崇政殿说书。言官认为这样不恰当,免去王简卿的说书。
▲诸殿学士
观文殿大学士:学士之职,资历和声望极高,没有具体政务,没有具体职责权,仅在皇帝左右作顾问而已。观文殿原来是延恩殿,庆历七年改名观文殿。皇祐元年,下诏:“设观文殿大学士,以优待老宰相,今后要任过宰相的,才能授大学士”。当时贾昌朝是使相右仆射、观文殿大学士判尚书都省。观文殿大学士,是从贾昌朝开始的。三年,下诏列班在观文殿学士之前、六尚书之上。从些曾任宰相的,出朝必然是大学士。熙宁年间,韩绛宣抚陕西、河东,得罪而罢相守本官。四年,因明堂礼而行赦,授韩绛为观文殿学士。宰相不是大学士,是从韩绛开始的。南宋以后,不是宰相而授学士的,是在绍兴二十年授给秦熺。秦熺当时知枢密院、郊祀大礼使,祭礼毕,升为学士,而且郊祀时升为视同宰相,不是惯例。乾道四年,汪澈原以枢密使授为学士。九年,王炎以枢密使为西川安抚使授为学士。到庆元年间,赵彦逾以工部尚书为端明殿学士,是以资格依次升为学士。曾任宰相而不是大学士的,是从绍兴元年范宗尹开始的。
观文殿学士:观文殿原是隋炀帝时的殿名,宋初,改为文明殿学士。庆历七年,宋庠上奏认为殿学士称呼与真宗谥号相同,因此改为紫宸殿学士,由参知政事丁度担任。当时学士多以殿名作为官称,丁度便称为“丁紫宸”。八年,御史何郯认为应该改名,于是改延恩殿为观文殿,就以此殿名设学士,仍由丁度担任。以后没有担任过执政的不授学士。熙宁年间,王韶因为在熙河立有大功,元丰年间,王陶为太子属官,虽未曾任宰相,也任观文殿学士,那是特殊优待。但王韶还兼端明殿、龙图阁学士。
资政殿大学士:资政殿在龙图阁之东。景德二年,王钦若被罢免参知政事,真宗特设资政殿学士以宠爱他,位在翰林学士之后。十二月,又以王钦若为资政殿大学士,列班在文明殿学士之后,翰林学士承旨之前。资政殿大学士,由王钦若开始。自从王钦若班列在翰林学士承旨之前,当时认为是特殊尊崇。祥符初年,向敏中由于曾任宰相又入朝为东京留守,又加官资政殿大学士。从此到天圣末年,二十多年未授资政殿大学士给任何人。明道元年,李迪为河阳知府。召回朝,才开始授李迪为资政殿大学士。三十年间授给三人,都曾任宰相。宋庠罢免参知政事,仁宗对他爱护,因而加官资政殿大学士。从王钦若以后,不是宰相而为资政殿大学士的,仅宋庠一人。康定二年,右正言梁适请求遵从前朝惯例,定资政殿大学士的名额。于是下诏大学士设二员,学士设三员。绍兴十年,郑亿年从伪齐回朝,授资政殿学士;二年加官大学士,允许出入朝如同二府礼仪。郑亿年未曾任宰相副宰相。十五年,秦熺由翰林学士承旨改为资政殿大学士,下诏班列等级与执政相同。十六年,秦桧弟秦梓以端明殿学士死于湖州,追赠资政殿大学士,抚恤等级与参知政事相同。以后,侍从之臣自端明殿学士兼执政而进升,习以为常。
端明殿学士:端明殿即西京(洛阳)正衙殿。后唐天成元年,明宗李亶即位之初,各地的书奏,由枢密使安重诲给明宗宣读,但安重诲也不懂文义。孔循上奏建议,便设了端明殿学士,由冯道、赵凤都以翰林学士充任端明殿学士,班列在翰林学士之前。后来有转官改官,也仅限于翰林学士内选任端明殿学士。起初与三馆相同,职在官之下;赵凤转任侍郎,劝告任圜将职改在官之上,后来便成了常规。宋太宗即位之初,以程羽为端明殿学士,后来随改殿名为文明殿学士。庆历年间,改为紫宸殿学士,后又改为观文殿学士。明道二年,将承明殿改名为端明殿,又设端明殿学士,由翰林侍读学士宋绶担任,位在翰林学士之下。从明道年间到元丰年间,没有曾任执政而担任端明殿学士的,而是仅授给久为学士的人。元丰年间,开始由原执政担任,这是从曾孝宽担任端明殿学士开始的;而由现任执政为端明殿学士,是从王安礼开始的。政和年间,曾将端明殿改为延康殿。建炎二年,恢复旧称端明殿。后来任签书枢密院事也可为端明殿学士。
▲诸阁学士
总阁学士、直学士:宋朝百官之外,另加职名,为的是激励行义之士、文人。位高者作皇帝的顾问;低的参预论事,管校刊文书。得到总阁学士、直学士衔的很荣耀,选择很精。元丰年间,编三省、寺监条令,总阁学士直学士职名都取消,任职年满后出朝任地方官,然后才加恩而兼职。直龙图阁学士、省、寺监作为副职出朝任地方官,或者领监司、帅臣而授以总阁学士或直学士;待制、杂学士、给事中谏官以上外任也授以直学士。这是临时的优待,不是非授不可。元祐二年,下诏恢复馆阁之职及职事官并许带职名,尚待二年后加官直学士,中丞、侍郎、给事中和中书舍人、谏议官都是满一年加官待制。绍圣三年,下诏职事官取消带职名,不是职事官仍旧。南宋以后,学士多授给中司、各部尚书、翰林学士中出朝任职者,权尚书、给事中和谏官、侍郎则带直学士、待制。
龙图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在大中祥符年间设官。龙图阁在会庆殿之西,北连内宫,阁东有资政殿,阁西有述古殿。龙图阁藏有太宗手笔、皇帝的文集以及典籍、图画、祥瑞之物,还有宗正寺送上的皇族名籍、族谱。龙图阁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、直阁等官。学士,在大中祥符三年设,由杜镐担任,班位在枢密直学士前。六年,下诏签署官衔在本官之上。直学士,景德四年设,由杜镐担任,班位在枢密直学士后。大中祥符六年,下诏签署官衔在本官之前。待制,景德元年设,由杜镐、戚纶担任,都依旧充职。四年,下诏待制班位在知制诰之后,并到内殿居住。官制改革后,成为学士复官之职,或知制诰平级出朝担任。
天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天禧四年设官。天章阁在会庆殿之西,龙图阁之北。第二年,仁宗即位,修建成天章阁,以安放真宗的墨宝。天章阁东殿叫群玉殿,西殿蕊珠殿,北殿叫寿昌殿,南殿叫延康殿。阁内有桃花和花纹石作为流杯曲水之地。真宗在位时曾出现天书祥符,所以改名天章阁,含有显扬于天之意。天圣八年设待制。庆历七年,又设学士、直学士。又有侍讲。学士,庆历七年初设,位在龙图阁学士之后。学士很少授给人,仁宗时代,仅王贽一人是天章阁学士。秦堪从显谟阁进直天章阁,以称呼不合适而推辞。下诏改为龙图阁,从此天章阁学士不用作带职。直学士,庆历七年,初设天章阁直学士,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后。待制,天圣八年初设。天章阁待制寄寓在秘阁,与龙图阁待制轮流值班,不久命范讽、鞠咏任职。南宋以后,图籍、符瑞、宝物,以及国史所、宗正寺送的谱籍,特别藏在天章阁,宋历代皇帝的遗像、皇太子的旌及节也藏在天章阁。
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宝文阁在天章阁的东西厢,群玉殿、蕊珠殿之北。也就是原来的寿昌阁,庆历年间改名宝文阁。嘉祐八年,英宗即位,下诏将仁宗手笔、文集藏入宝文阁,令王珪写记刻上石碑。治平四年,神宗即位,初次设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恩赐与龙图阁学士等同。将英宗的手笔附藏阁内。学士,初设于治平四年,由吕公著担任。直学士,初设于治平四年,由邵必担任。待制,也初设于治平四年。
显谟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元符元年,曾布、邓洵仁各自请求建阁。诏令翰林学士、中书舍人题写五个阁名上报皇帝,于是建成收藏神宗文集,取名挂匾为显谟阁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,下诏将显谟阁改为熙明阁,仍设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;后又有圣旨,仍称为显谟阁。崇宁元年,下诏显谟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与其他三阁相同,班位在宝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之后。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都在建中靖国元年设置。
徽猷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大观二年,初建徽猷阁,收藏哲宗文集。设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官。
敷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绍兴十年设。收藏徽宗的圣旨书画,设学士等官。
焕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淳熙初年建。收藏高宗文集。十五年,设学士等官。
华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庆元二年设。收藏孝宗文集,设学士等官。
宝谟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嘉泰二年设。收藏光宗文集,设学士等官。
宝章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宝庆二年设。收藏宁宗文集,设学士等官。
显文阁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:咸淳元年设。收藏理宗文集,设学士等官。
▲诸修撰直阁
集英殿修撰:宋初,有集贤殿修撰、直龙图阁、直秘阁三等官职。政和六年,初设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、秘阁修撰。以前,兼领诸阁学士上朝没有班序,现在设修撰等,才定班序。其中集英殿修撰,是南宋为了宠爱六部权侍郎出朝任地方官而授给的,比待制低一等。
右文殿修撰:元祐元年,允许朝内外官兼领学士等官。绍圣二年,下诏职事官取消兼领,改集贤殿学士为修撰。政和六年,因集贤院没有修撰名称,现任集贤院修撰都改为右文殿修撰,仅次于集英殿修撰,是兼领中的高等级。
秘阁修撰:政和六年设,由馆阁中资深官担任,多由直龙图阁官升迁。
直龙图阁:大中祥符九年,授冯元为太子中允、直龙图阁,直阁的名称由此而出。凡是馆阁官年资长的,必定选为直龙图阁,都作为擢升待制的开始。南宋以后,凡是直阁是一般官员而任地方官、监司的可以兼领,各随其官高低而定等级。
直天章阁和至直显文阁都相同。
直秘阁:宋初,以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作为三馆,都寄居崇文院。太宗端拱元年,下诏在崇文院中堂建造秘阁,选择三馆中的真本书籍一万多卷以及宫内的古画、墨迹收藏于秘阁,由右司谏直史馆宋泌为直秘阁。直馆、直院则称为馆职,由其他官兼直秘阁的称贴职。元丰年间以前,凡是状元、制科任官满一任期回朝,要考试诗赋各一篇而入直秘阁,或者由大臣推荐而考试,称为入馆。官制改革后,撤销崇文院必为秘书监,在秘书监设秘阁,从监少到正字作为职事官。取消直馆、直院名称,而独留直秘阁作为兼职,都不用考试而授直秘阁,特别作为封号等级而已。以前,地方官任命馆职如秘阁校理、直秘阁等,必须先移送文书到所在朝中机构的执事,聚会表示同僚友情,并在馆内设盛宴招待。自从崇宁年间以后,地方官任馆职的逐渐增加,这一礼仪就逐渐取消了。
▲东宫官(只摘录资善堂)
资善堂:从仁宗为皇子后,成为学习读书之地,每当皇子外出就学从师,便选官兼领。元丰八年,哲宗初次开讲筵,诏令讲读官每日到资善堂,逢双日讲读,轮流由一官员值班。又下诏三省、枢密院、讲读官、修注官在资善堂举行宴会。政和元年,定王、嘉王外出就学于资善堂,下诏宰相去见定王、嘉王。靖康元年,下诏皇太子外出拜师求学,在资善堂设学舍,令国子监提供所刻的书。绍兴五年,孝宗封建国公后,外出到资善堂听讲。以前,宰相赵鼎奉圣旨在宫门内建造书院,到现在建成,作为资善堂。命令儒臣作直讲、翊善,一切都和以前资善堂一样。不久采纳赵鼎上奏,由左史范冲充任翊善,右史朱震充任赞读,当时称是最好人选。皇帝说令国公见范冲、朱震定要下拜,是因为尊重师傅,不得不如此。绍兴三十年,由普安郡王为皇子,进封建王。当时皇孙都拜师就读,由校书郎王十朋任小学教授。绍兴三十二年,孝宗即位,下诏三皇子都设说书官一员,又设赞读、直讲一员。庆元六年,景献太子为福州观察使,诏令资善堂授书,设小学教授二员。开禧元年,进封荣王,仍旧开资善堂,设赞读、直讲、说书官各一员,又设翊善官一员。度宗立为皇太子,同时设翊善、赞善等官。